霍城县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霍城县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摘要
霍城县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新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xjgwyorg,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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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正文
霍城县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定一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一、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乡镇政府、学校、村居社区中选定。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范围: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社区工作者以及熟悉乡镇工作的网格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二、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较强;
2.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优先;
4.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已满18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水平;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
2.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业、本单位的施行情况;
3.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4.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5.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向县司法局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建议;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
3.反映群众对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根据邀请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5.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期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期。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每次授牌期3年,可以连续授牌;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主体申请等实际情况,可以在授牌期内适时调整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监督员每次聘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终,县司法局组织对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解除聘任。
五、程序
(一)报名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和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县司法局商请县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如实填写《霍城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名联络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监督员需如实填写《霍城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禁止使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县司法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霍城县司法局对提交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报名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监督员。
(三)公示
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监督员人选在霍城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选定和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由县司法局授牌,被授牌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司法局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监督员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聘书。
(五)公布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监督员名单在霍城县政府网公布。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外力
联系电话:7851609(兼传真)
邮箱:xjhc10000 .126.com
地址:霍城县司法局
八、其他事项
监督员工作属于无偿志愿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我县更科学更规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霍城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jhc.gov.cn/xjhc/c113326/202412/265118ed621f41818caa0c7d63892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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