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面向全国招聘银龄医疗专家下基层补录的通知
第十师北屯市面向全国招聘银龄医疗专家下基层补录的通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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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面向全国招聘银龄医疗专家下基层补录的通知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3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新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xjgwyorg,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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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面向全国招聘银龄医疗专家下基层补录的通知正文
第十师北屯市面向全国招聘银龄医疗专家下基层补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卫生健康人才下基层,建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兵团百名银龄医疗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要求,第十师北屯市面向全国补录招聘退休医生担任团场医院首席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选拔、双向选择的方式,面向全国选聘3名具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执业经历、高级职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在师市3个团场医院全职工作2年,建设1个特色专科,开展3项以上新业务、新技术,“传、帮、带”打造1个专科团队,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愿意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身体健康(提供最近1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的体检报告)。
(三)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学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具备非基层类别副高级或正高级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
(五)从事临床、预防医学岗位工作20年(含)以上,退休前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离开一线岗位不超过2年。
(六)男性不超过67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七)具备符合报名岗位需求的相关专业条件。
(八)退休前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相关意见。
三、专家职责
首席专家获聘后,将担任所在单位的学科带头人,负责组建专科团队,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全面提升团队在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及时处置以及预防保健、康复与慢性病管理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开展临床带教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病例讨论等方式,定期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及水平。
四、待遇保障
补录期间首席专家累计聘用时间不超过2年,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补助,采取“逐月+年度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即到岗工作后每月发放1.5万元补助,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万元补助。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30日,申报人按照第十师北屯市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与第十北屯市医共体联系人联系,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日,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根据申报人报名相关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通过人员须填写详细理由,并反馈申报人,审核通过后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将审核情况上报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
(三)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时间:2024年12月6日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组织通过审核的申报人进行现场面试,进一步了解双方情况,进行双向选择,审核通过后牵头医院将面试情况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
(四)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将辖区团场医院各岗位拟聘专家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医共体内部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日期:2024年12月16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专家,与医共体牵头医院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六)确认聘用。确认聘用日期:2025年1月1日,各团场医院确认聘用专家的三方服务协议,并上报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按要求统一上报至兵团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内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18090926662
咨询电话:0906—3376350
监督电话:0906—3370303
第十师北屯市卫健委
2024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ts.gov.cn/c/2024-11-22/29349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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