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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高中教师笔试说明

发布:2017-05-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高中教师笔试说明发布。2017年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182名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6︰00-21日18︰00,下同。学前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10︰00-12︰00。小学、初中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10︰00-12︰30。笔试地点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考试说明)。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高中教师笔试说明
  此次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个部分。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流程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此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6︰00-21日18︰00。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或MHK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生负责。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26日,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7年5月27日-28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17年6月14日10︰00- 18日10︰00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10︰00-12︰30
  2.笔试地点。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考试说明)。
  4.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除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试卷学科专业知识测试部分使用民族语言命制外,其他学科试卷(含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试卷综合知识测试部分)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试卷满分150分。
  5.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4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 8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7月12日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 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笔试、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出现入闱人员空缺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科试讲使用民族语言进行,答辩部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以上是对教师招聘流程进行的简单说明,望能够给广大考生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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