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阿拉山口市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2017年阿拉山口市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一、招聘岗位
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双语幼儿园教师4名。
二、报考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㈡户籍、民族、性别均不限,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㈢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㈣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
㈤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㈥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㈦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考分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㈠ 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2. 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教育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或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5)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4张;(6)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7)报名表;(8)政审表。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㈡笔试
1. 笔试内容:详见《2017年阿拉山口市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考试说明》(附件3)。
2. 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满分100分。
3. 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
㈢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详见《2017年阿拉山口市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考试说明》(附件3)。
3.面试要求:(1)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到指点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2)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3)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㈢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 聘用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㈣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由阿拉山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㈤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阿拉山口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五天。
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由阿拉山口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新招聘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由阿拉山口市教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期间根据表现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若未续聘,视同为自行解聘。
㈡所招聘的学前双语教师工资参照阿拉山口市市聘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㈠招聘工作自觉接受阿拉山口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㈡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0909-6998332
4.监督电话: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察局 0909-699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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