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洛浦县补录招聘20名临时代课教师的公告
2017新疆洛浦县补录招聘20名临时代课教师的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0日。报名地点:洛浦县教育局,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1222室。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补录20名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洛浦县教师资源不足,满足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20名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洛浦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2.具备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少数民族必须精通汉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各岗位工作的需要;
4.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学前教育、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
5.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性质
补充洛浦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聘用制),共20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考录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按需统一分配岗位。在此期间积极鼓励参加自治区、地区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待遇
工资待遇: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享受以下工资待遇, 2924元/月(含五金)。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通过洛浦县党建网、洛浦县党员干部人才家园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人员请在洛浦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并认真填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社区居住证明、婚育证明(居住证明和婚育证明由所在社区出示)。
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0日。
报名地点:洛浦县教育局,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1222室。
联系电话: 15199257351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统一安排面试。
1.由面试组安排面试题目,每位考生不超过10分钟。
2.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未到达候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公示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并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15199257351
洛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职位表请在洛浦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
洛浦县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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