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8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8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5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52号窗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7〕2号)以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在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其中:阿图什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3人、乌恰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2人、阿克陶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人、阿合奇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2人。
一、招聘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招聘的公安消防文员属于地方全额事业编制,隶属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文员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的人员;
5、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6、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克州党建网站(kzls.xjkunlun.cn)、克州电视台、《克孜勒苏日报》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2017 年2月2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5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52号窗口)。
4、报名需带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毕业证二维码、学士学位证、加分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从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填报岗位时只能报考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8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52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6)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
3、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14日--3月16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入闱面试的考生于3月17日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40元面试费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进行面试确认。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面试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面试方式: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测评科目:1500米、 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3、测评标准: 1500米:男≤6'30″,女≤8';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俯卧撑3分钟不少于50个,仰卧起3分钟不少于40个。
4、公布成绩: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3月23日,考生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时间定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28日。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4 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于2016年4月5日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内容为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克州纪检(监察)部门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举报电话:0908—4222009(克州监察局)
0908-4262088(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
报名联系人:赵小翔 18997699906
李治国 18997696680
报名咨询电话:0908-4235556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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