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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引进2人公告

发布:2017-01-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引进2人公告发布。请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wlmqgxqdzrc@126.com。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引进人才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新疆第一家国家级高新区,也是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改善高新区(新市区)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党政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局)计划面向国内重点大学引进应届本科以上学历优秀人才2名,为事业编制。
  一、岗位要求
  (一)企业管理岗(1人)
  需求专业:经济、工商管理、化工、电力、材料等专业
  (二)经济分析岗(1人)
  需求专业:经济、金融、统计、国民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引进人才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
  (二)具体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2017年春季毕业的应届生);
  2、硕士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高新区(新市区)将通过发布公告、宣传推介、简历筛选、面试面谈、就业实习、考察、体检等程序,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面试工作将于2017年2月结束,要求3月必须到岗工作。
  四、工资待遇
  工资额:国家规定工资+高新区(新市区)津补贴+年终奖金;
  人才补贴:博士补贴400元/月,硕士补贴200元/月。
  五、相关要求
  请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wlmqgxqdzrc@126.com。
  联系人:伊利亚尔
  手机:18129325023
  联系电话:0991-3678703
  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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