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通告
2017年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通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月14日下午17:0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结合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7年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通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6日至1999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 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岗位。
6. 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7.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计划招聘专业和人数
详见附件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7年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月14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通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一)登陆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下同)。
(二)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三)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四)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五)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五、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面试使用汉文命题,汉语答题。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17日上午10:00至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答题卡答题。
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一)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四)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1.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3.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2月21日下午18:00在市人社局(http://srsj.klmy.gov.cn)和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六、体能测评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测评标准:
项 目 |
合格标准 |
1500米 |
男≤8′00″,女≤9′00″ |
10米×5往返跑 |
男≤16″,女≤18″ |
俯卧撑(男) |
≥40个(3分钟) |
仰卧起(女) |
≥30个(3分钟) |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体测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0-6223292 市公安消防支队 0990-6246655 纪律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990-622473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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