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喀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及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2015年喀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及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于2016年1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确定入闱递补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入闱体检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300元体检费,于1月12日早上9:30(北京时间)前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三、体检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序号。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6、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7、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提交考察材料
为保证考察政审工作按期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即可提前联系准备《考察政审表》和本人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考生于体检结束后,提交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考察政审表》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密封;人事档案须提供密封件。
考察政审材料务必于2016年1月13日北京时间18:00前上交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大厅,逾期不交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015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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